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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费医疗报销时间和地点?

答:由于学校变更了作息时间,目前公费医疗报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周四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地点在校医院北楼(住院楼)三层东侧。

2、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收费和报销方式做了哪些改革?

答:教职工(不含“102”、离休人员)在校医院门(急)诊就医时交费、报销将一次完成,您只需交纳本次就医个人应负担的医药费部分,即按照公费医疗规定需要自己个人负担的部分,无须另行排队报销。

学生、“102”人员、离休人员在校医院门诊就诊,所发生的费用采取记帐方式不变。

3、交费和报销方式改革何时开始实施?

答:计划从2007年5月23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4、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后原公费医疗报销政策有无改变?

答:不改变原公费医疗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及个人自负比例不变。

5、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前(即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23日之间)发生的校医院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前发生的校医院门诊费用,到会计核算中心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点报销。

6、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前发生的校医院门诊费用报销截止时间有何规定?

答:在2007年年内报销即可。如果在改革前的费用没有报销,无法将这些费用累计到您今年的门诊费用中,由于我校公费医疗报销比例是超额累进,可能会影响到您将来的报销比例,建议您最好及时报销。

7、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后,校外就医如何报销?

答:教职工和学生在校外就医的报销方式没有改变,仍然到会计核算中心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点进行报销,报销手续不变。

8、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后,在校医院看病需要带平安互助基金卡吗?

答:建议您带上,以便需要时备查。

9、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后,在校医院就医的收据需要保存吗?

答:建议您最好保留一年备查。

10、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后,教工在校医院交费、报销金额如何反映?

答:在校医院门诊收费收据上打印出公费医疗个人自负金额、公费医疗报销金额、平安互助基金报销金额等数据,交个人备查。

11、收费和报销方式改革后,校内、校外发生的门诊费用还是合并计算吗?

答:发生的校内、校外门诊费用通过计算机合并计算。

12、在校医院就医交费、报销一次完成后,发生退费如何处理?

答:如特殊情况需要退费,须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由于我校公费医疗报销比例采取的是超额累进,如果您今年已经发生过多次校内、校外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发生了变化,如要进行退费,可能会出现退费金额和交费金额不一致的地方,这是由于报销比例发生了变化造成的。检查费一般不予退费,建议您在做检查前交费,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3、如发生停电等突发情况时,在校医院门诊就医如何交费、报销?

答:先全额交费,然后再到会计核算中心公费医疗报销点报销。

14、在校医院住院发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答:本次改革主要针对校医院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仍然到会计核算中心公费医疗报销点报销。

15、咨询电话?

答:会计核算中心公费医疗报销点电话:62772401

校医院医务科电话:6278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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