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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费医疗人群

1. 在职教职工(学校事业编制)

2. 全日制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自费、委托培训等学生)

3. 离退休教职工(学校事业编制)

二、就医流程

1. 首诊在校医院

根据国家“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要求,公费医疗人员首诊在校医院。因病情需转诊时,由医生开具电子转诊单转往上级医院。转诊单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2. 可转诊医院

(1)指定上级医院:校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指定上级医院包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北京华信医院(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清华大学玉泉医院(清华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其中,除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外,公费医疗人员可持校园卡在其他三家医院指定窗口实时结算。

(2)上级专科医院:患专科疾病需转院时,可转至对应的专科医院,具体专科疾病及对应医院如下:

专科疾病

对应专科医院

肿瘤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精神疾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

心血管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骨科/烧伤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妇产科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传染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结核病

北京老年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眼耳鼻喉疾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神经外科疾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3)新102人员按国家卫健委保健局批件执行。

3. 离退休教职工就近医院和异地就医规定

(1)离退休教职工可选一家北京医保定点医院作为“就近医院”;在就近医院门诊无需转诊,在就近医院住院需先经校医院开具转诊单。

(2)长期(3个月及以上)在京外居住的离退休教职工,可在异地选择一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3)温馨提示:“就近医院”和“异地医院”一年只能变更一次;可通过清华大学信息门户网站(info)“在线服务系统”办理。

4. 在职教职工和学生异地就医规定

长期(3个月及以上)在京外办公的在职教职工/因病休学期间或学校批准长期异地实习、科研、社会实践的学生,异地就医可咨询校医院医务科,联系电话62785827。

5. 急诊就医

(1)京内急诊:可就近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

(2)异地急诊:教职工及学生因公外出、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异地急诊就医的,需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

以上公费医疗就医相关规定为现行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

就医转诊:62785827(清华大学医院医务科)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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