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京医保发2021【34】号文件《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该文件要求,我院涉及部分药品报销比例由甲类变为乙类、其中西药124种,中成药65种,甲类药品是100%报销,乙类药品是有10%自付,即之前自己没有负担药费的甲类药品,从1.1日该药品改为乙类起,自己需要负担10%的药费。另有部分药品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发生了改变,不在指定支付范围的药品为自费。公费医疗参照医保政策执行。我院涉及西药42种,中成药29种,具体目录见附件。附件在清华大学医院网页政策法规、制度—医保政策。
清华大学医院
202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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