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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就诊通知

                                                     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4月8日起,北京重大医改举措全面启动
                                                                    2017年03月23日信息来源:海淀区卫计委
  近年来,作为公立医院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以药补医机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但是,从4月8日起,老百姓可能将不用再担心医院开药贵、乱开药。因为从这一天起,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将全面实施。
  随着3月22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正式发布,公众也业界的目光集中到了此次医改的3项核心内容: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一升两降”的调整。
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费用(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将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医事服务费】  
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最低50元
  此前,北京已在部分医院试点设立医事服务费,此次将在3600多家医疗机构全面铺开。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其中,三级医院为50元至100元;二级医院为30元至9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20至80元。
  Q:什么是医事服务费?
  A: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市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所设立的收费项目。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
  为不增加公众就诊负担,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价格改革】
  CT、核磁等检查费用下调
  此次改革,对“矛盾比较突出、各方面改革呼声较高、有改革共识”的5类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规范调整,同步废止现行相应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涉及282个项目。
  为保持全市医疗费用总量基本平衡,此次价格调整主要体现“一升两降”。即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等。同时,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
  【阳光采购】
  医院在市级平台统一采购药品
  改革后,参与医改的近4000家医疗机构将在市级采购平台统一采购药品,该平台上已有包括医保药品在内的4万多种品规包装的药品。平台将实时关注全国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按流程动态调整药品的最低参考价格,并在采购平台中设置价格预警功能,实时预警过高价格,引导北京同厂同规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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