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落实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名制就医”管理,避免违规行为发生,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现有医疗证。校医院、财务处、挂号系统及报销系统将采取计算机管理,实行刷卡挂号、报销。 教工、学生统一使用校园卡、工作证、学生证挂号报销。医保患者使用社保卡挂号,无卡患者一律自费挂号就医。还
未办理校园卡的退休教工,请到荷二楼313房间教工校园卡联系办理。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00—4:30
办公电话:82323
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为过渡期,2013年1月1日原医疗证全部作废,实行持卡挂号就医及报销。
危、急、重症患者未带卡时,可先自费挂急诊号就诊,所发生费用按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报销。
如您代开药品,请携带患者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或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避免延误诊治。
希望各位老师给予配合并相互转告,以免耽误您的就诊。谢谢合作!
清华大学医院
财 务 处
201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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