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艺芳 单位:河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来源:郭艺芳心前沿
对于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鉴别其具体病因。若是由活动性肝炎等严重肝病所致的转氨酶升高,不应启动他汀治疗。
但在临床上,引起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最常见原因是非酒精性脂肪肝(即除外酒精和其他明确因素所致的肝细胞内脂肪过度沉积),此类患者应用他汀治疗不仅安全有效,还能改善肝脏功能。据国内外相关指南,不伴有肝脏损害其他证据的单纯性轻中度转氨酶升高(其中绝大多数属于非酒精性脂肪肝)并非应用他汀的禁忌证。相反,由于非酒精性脂肪肝与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具有许多共同的病理生理机制,如胰岛素抵抗、氧化应激反应、脂代谢紊乱和脂质过氧化等,应用他汀治疗不仅不会加重肝脏损害,反而具有潜在治疗作用。
在临床实践中,从安全的角度上来说,不应将转氨酶轻中度升高作为拒绝使用他汀的依据。若患者没有肝肿大、黄疸、直接胆红素升高和(或)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器质性肝损害证据,应积极充分地使用他汀治疗。此类患者在他汀治疗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在服药4~8周后复查转氨酶水平,只要后者无进行性升高(≥3倍正常上限),则应继续用药。